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总局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6]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4
实施时间: 2006-1-4
失效时间: 2013-11-14
法规类型: 消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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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为加强汽柴油消费税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省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二OO六年一月四日
  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汽柴油消费税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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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或废止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6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11-14
实施时间:201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