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2005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人办发[2005]82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5-5-12
实施时间: 2005-5-12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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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事局、财政局,市直及有关驻青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山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2]36号)和《关于2005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5]111号)要求,现将2005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人员范围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财务会计或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考试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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