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审核工作的函
发文文号: 鲁财会便[2007]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7-1-5
实施时间: 2007-1-5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607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
  2006年度全省高级会计师考评工作已结束,各市在文件传达、报名组织、材料审核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认真负责,确保了整个工作顺利进行。但是评审中发现,在参评论文、工作业绩和材料整理等环节仍存在不少问题。为使今后工作更加规范,我们将今年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理。请你们接到文件后,认真总结本地的工作,杜绝今后类似情况的发生。同时,要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到广大会计人员中去,让他们了解这些情况。
  一、关于对论文的要求
  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参评论文应具备以下要求:
  (一)论文应属于财会类论文,且在财经类报刊上发表。
  (二)论文发表的报刊应具有全国统一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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