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业务问题解答》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函[2006]140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30
实施时间: 2006-11-30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753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在个人所得税日常征管工作中,市局收到了各基层局、部分企业的来电、来函,询问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为此,市局将具有代表性及对今后征管工作有启示的问题加以整理,并根据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进行了解答。现印发给各单位,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附:《个人所得税业务问题解答》
  
  
  个人所得税业务问题解答
  1、个人用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产生的评估增值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国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4”被废止:

发文标题: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2009年以前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文文号:青地税发[2010]138号
发文部门: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0-27
实施时间:2010-10-27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问答1、问答10的第三段废止:

发文标题: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8号
发文部门: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2-7
实施时间:201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