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局《关于发挥税收扶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发[2006]104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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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省局《关于发挥税收扶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鲁地税发[2006]5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挥税收扶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鲁地税发[2006]54号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鲁发[2006]1号)及全国、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好地方税收的职能作用,为促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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