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局《关于发挥税收扶持作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发[2006]103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6-5
实施时间: 2006-6-5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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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省局《关于发挥税收扶持作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意见》(鲁地税发[2006]4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挥税收扶持作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意见
  (鲁地税发[2006]48号 二00六年四月十二日)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促进发展循环经济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税收扶持作用,积极推动我省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现对全省地税系统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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