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施工单位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函[2006]3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3-15
实施时间: 2006-3-15
失效时间: 2011-8-31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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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62号,以下简称《通知》)和省局《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地税发[2005]110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外省进鲁施工单位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征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外省进鲁施工单位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外来企业)的税收管理
各级地税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外来企业的税收管理,外来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就地申报缴纳(扣缴)营业税、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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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