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合作项目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税[2005]6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9-2
实施时间: 2005-7-1
法规类型: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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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地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省地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合作项目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合作项目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二○○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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