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地税发[2006]225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10
实施时间: 2006-11-10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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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税发[2006]1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十日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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