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07]9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3-5
实施时间: 2007-3-5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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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5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加强培训。总局今年重新修订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材料》,各地应加强对各基层国税部门和外资企业的业务和操作技能培训,针对以前年度汇算清缴中出现的问题和错误,有针对性地予以重点辅导,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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