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07]51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3-27
实施时间: 2007-3-27
法规类型: 行政复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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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28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全省国税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税务行政复议在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推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实践也证明,税务行政复议是化解税务行政争议的有效手段。各级国税机关务必进一步提高对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税务行政复议化解税务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力争将税务行政争议解决在国税机关内部。
  二、领会实质。国家税务总局首次提出,要增强运用调解手段解决税务行政争议的意识,将调解贯穿于税务行政复议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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