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税系统纳税人户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06]217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30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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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国税系统纳税人户籍管理办法》业经全省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强化税源管理工作专业会议讨论和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纳税人户籍管理清册(略)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安徽省国税系统纳税人户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纳税人户籍管理工作,强化税源控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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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12条废止:

发文标题:安徽省国税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和部分废止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皖国税发[2008]121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8-8-20
实施时间:2008-8-20
 

上述法规第十二条 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26
实施时间:201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