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地税流[2007]18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3-22
实施时间: 2007-3-22
法规类型: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551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7]2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转发:关于继续免征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税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