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发[2005]224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26
实施时间: 2006-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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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成立分管局长为组长的核定征收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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