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7-3-5
实施时间: 2007-3-5
法规类型: 财政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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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
  阳春三月,正是万物复苏、到处呈现勃勃生机的希望时节。
  过去的一年,您以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创造了社会财富,增加了国家税源,也收获了属于自己的劳动果实,为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此谨向您致以崇高的敬意。
  为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05年12月19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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