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国税函[2006]363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6-12-28
实施时间: 2006-12-28
失效时间: 2011-7-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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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加快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积极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完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方便纳税人申报和税款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和《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络申报纳税实施办法》(甬国税发〔2002〕103号)有关规定,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若干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自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起,对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原则上实行电子申报,电子申报数据的采集可采用网络传输、软盘读入等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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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发文部门: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7
实施时间:20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