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7]23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9
实施时间: 2007-1-19
失效时间: 2011-9-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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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30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情况,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规范汇算清缴流程?按照总局提出的“明确主体?规范程序?优化服务?提高质量”的汇算清缴工作思路,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规范汇算清缴程序,细化汇算清缴流程?汇算清缴流程应分七个阶段来完成,即组织部署阶段,开展税法宣传和辅导阶段,纳税人领取表证单书阶段,纳税人自行计算?自行调整?自核自缴阶段,纳税人办理年度纳税申报?结清税款阶段,税务机关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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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发文部门: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9
实施时间:20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