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万元版、十万元版山东省青岛市建筑安装统一发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发[2005]41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3-14
实施时间: 2005-4-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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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为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强化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启用万元版、十万元版山东省青岛市建筑安装统一发票(以下简称“建安统一发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安统一发票的使用范围。
  (一)凡在我市范围内从事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纳税人都必须使用建安统一发票。
  (二)各单位发票管理部门在向纳税人发售发票时,应根据纳税人上年度营业收入审核确认应发售建安统一发票的种类。纳税人上年度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可申请领购万元版建安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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