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发[2004]168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9-1
实施时间: 2004-9-1
失效时间: 2012-5-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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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市局第14次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件:《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申请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基础管理,规范地方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管理工作,统一税率,公平税负,充分发挥“以票控税”的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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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与本法规(青地税函[2006]50号)相抵触的条款同时废止:

发文标题: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代开发票留存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青地税函[2006]50号
发文部门: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12-4
实施时间:2006-6-10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十一条第(一)项第5目、第(三)项、第(四)项涉及个人所得税的部分废止:

发文标题:青岛市地税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青岛市地税局公告2011年第6号
发文部门: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2
实施时间:2011-9-1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十一条第(一)项第5目、第(三)项、第(四)项涉及个人所得税的部分废止:

发文标题: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8号
发文部门: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2-7
实施时间:2011-12-7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发文部门: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2-4-28
实施时间:20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