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确认征收土地增值税中有关房地产评估机构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6]214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8-8
实施时间: 2006-8-8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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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1995年,我局与有关单位联合以《关于转让国有房地产征收土地增值税中有关房地产价格评估问题的通知》(重地税发[1995]312号)确定了31家资产评估机构。由于情况发生变化,部份评估机构已经注销或更名,原定评估机构已不能满足土地增值税评估工作需要。经与市财政局、会计师协会、房地产评估经纪协会等有关单位研究,重新确定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等49家评估机构(见附件)为我市征收土地增值税中有关房地产评估机构。
  新确认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合理性负法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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