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下人防设施征免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函[2003]23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22
实施时间: 2003-12-22
失效时间: 2007-6-27
法规类型: 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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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地下人防设施征免房产税问题,明确如下:凡经人防部门批准、单独修建、符合人防设施要求的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收房产税。凡结合地面建筑修建、虽经人防部门批准、具有人防设施功能,但与主体建筑不可分割的地下建筑物,应与主体建筑合并计算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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