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补贴、津贴扣除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发[2003]272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22
实施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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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统一政策,规范征管,促进我市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经2003年12月18日第20次市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对我市未纳入工资总额范围内的补贴和津贴扣除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每人每月800元标准执行。
  二、随着近年来工资制度改革的深入,职工取得的各项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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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一条废止:

发文标题: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青地税发[2007]149号
发文部门: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16
实施时间:2007-7-16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二条废止:

发文标题: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2009年以前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文文号:青地税发[2010]138号
发文部门: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0-27
实施时间:201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