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发[2003]276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26
实施时间: 2003-12-26
失效时间: 2010-10-27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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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山东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地税发[2003]1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鲁地税发[2003]130号 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各市地方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5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税款征收问题。在国家税务总局未明确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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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被如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2009年以前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文文号:青地税发[2010]138号
发文部门: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0-27
实施时间:201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