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农贸市场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发[2003]250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1-19
实施时间: 2003-11-19
法规类型: 定期定额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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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农贸市场税收管理办法》业经第6次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农贸市场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贸市场税收管理,公平税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农贸市场内从事经营的业户。
  第三条 确定纳税定额标准
  (一) 在农贸市场的每个经营区域内分为最好经营区域、较好经营区域、一般经营区域。(二)在每个经营区域的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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