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发票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发[2003]164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8-18
实施时间: 2003-8-18
失效时间: 2011-12-7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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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发票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局第4次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做好发票改革工作。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发票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地方税收征管水平,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有效地堵塞发票管理漏洞,达到以“票”控税的目的,保证我市地方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根据省局及市局党委关于强化税收征管、实施发票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地税工作的实际,提出发票改革实施方案如下:
  一、发票改革的意义、基本思路和目标在我市地税系统实施发票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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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8号
发文部门: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2-7
实施时间:201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