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有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发[2003]104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6-2
实施时间: 2003-7-1
失效时间: 2006-11-27
法规类型: 印花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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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有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鲁地税函[2003]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有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鲁地税函[2003]76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近期部分市地方税务局请示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合同适用印花税税目税率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销售商品房,是以房产这一特殊商品为标的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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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法规规定“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2006]162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6-11-27
实施时间:2006-11-27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青地税发[2007]149号
发文部门: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16
实施时间:2007-7-16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8号
发文部门: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2-7
实施时间:201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