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若干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发[2003]99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5-22
实施时间: 2003-5-22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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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近期国家规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优质、高效地为纳税人服务,经市局研究,对认定和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税收减免税的受理审批程序问题
  (一)对符合减免税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减免税时,应向主管地税机关提供以下资料:
  1、减免税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
  4、《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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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一条(二)3、第五条废止

发文标题: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青地税发[2007]149号
发文部门: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16
实施时间:2007-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