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发[2007]2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31
实施时间: 2007-2-1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48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省局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扎实稳妥地抓紧抓好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土地增值税是国家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促进房地产开发健康发展而开征的税种。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既是土地增值税日常征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强化税收征管,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手段。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加强,必然触及各方利益,引起社......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