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农[2006]22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6-10-25
实施时间: 2006-10-25
失效时间: 2016-8-1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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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林业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加强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部于2000年印发了《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财农[2000]151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对规范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天然林保护工程的不断推进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管理规定》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为此,我们对《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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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