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地税函[2006]111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2
实施时间: 2006-11-2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331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基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二○○六年十一月二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