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经发局市贸发局关于厦门市级开拓国内市场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府办[2006]307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6-12-30
实施时间: 2006-12-3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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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财政局、市经发局、市贸发局关于《厦门市级开拓国内市场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厦门市级开拓国内市场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提高我市地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级开拓国内市场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扶持市级开拓国内市场各项业务和活动的资金。
  第三条 厦门市财政局是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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