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等外商投资企业职工住房补贴所得税扣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2006]59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0-31
实施时间: 2006-10-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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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含深圳):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等外商投资企业职工住房补贴所得税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7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OO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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