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业务出口退[免]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函[2006]376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9
实施时间: 2006-11-9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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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为规范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以下简称联网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退(免)税管理,根据国家现行出口退(免)税政策、电子化管理规定及《河南省国家税务局、郑州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业务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国税发[2006]295号),现就有关具体管理办法暂明确如下:
  一、联网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实行免、抵、退税办法,进口料件的计算扣除暂按实耗法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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