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库[2006]3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6-10-12
实施时间: 2006-10-12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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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财库〔2006〕7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有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请各单位结合银行账户清理,对现行内部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对每个环节设置的审核标准和程序进行分析,建立财政资金风险防范体系。
  二、要进一步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建立严密的拨款审核环节和工作程序。大面额存单和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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