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施办法
发文文号: 国管财[2007]68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07-3-1
实施时间: 2007-3-1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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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央管理的在京企业(集团):
  为进一步推进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l9号),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实际,我们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一日
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促进会计工作水平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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