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地方税收税务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7-19
实施时间: 2006-7-19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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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湖北省地方税收税务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OO六年七月十九日
湖北省地方税收税务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注:原文缺第一章)
第二章 设立登记
   第九条 负有缴纳地方税收义务的企业,企业在外地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向生产、经营地或纳税义务发生地地方税收征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十条 已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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