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文书使用规范[2006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地税发[2006]88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6-5
实施时间: 2006-6-5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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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基层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票证管理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要求,市局对原《税务文书使用规范(2002版)》进行了重新修改订,现印发全市地税系统使用,请按照各类税务文书的要求,规范、正确使用。
  一、各使用税务文书的单位和税务人员,要充分认识使用税收执法文书的严肃性、重要性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程序、要求使用税收执法文书;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法律条款、文字要求填写税务执法文书;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程序、要求审批税收执法文书;必须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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