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函[2007]8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3-26
实施时间: 2007-3-2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340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自2006年10月省局制定下发《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商业增值税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国税发〔2006〕170号),对全省商业增值税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做出统一部署后,各地国税机关经过三个多月的辛勤工作,历经纳税人自查、县市局重点检查和整改建制三个阶段,基本实现了商业税收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八地市商业税收专项整治共自查、检查商业纳税人72320户,查补罚税款6678.23万元,转入稽查114户;对65729户税收核定纳税人进行了定额核查与调整,月调增税款1473.56万元;共组织实施纳税评估14478户次,补税或进项转出18551.50万元,转入稽查程序55......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