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业务收费专用发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7-11
实施时间: 2006-7-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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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范税收和发票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10月1日起启用全省统一的《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业务收费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凡在我省境内的中国银行从事金融业务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证券销售(发行)收入、租赁收益、汇兑收益、投资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均应纳入地方税务机关管理,统一使用省地方税务局监制的《专用发票》(票样附后)。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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