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地税函[2006]125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1
实施时间: 2006-12-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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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基层局: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64号)精神,为做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馈。   
  一、 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贯彻落实《办法》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税政工作的副局长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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