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中有关涉税鉴证业务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发[2007]13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4
实施时间: 2007-1-14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 税务代理准则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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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小浪底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中有关涉税鉴证业务问题的通知》(税发[006]85号)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一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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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发文标题: 关于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中有关涉税鉴证业务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2006]18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6-12-26
实施时间: 2006-12-26
http://law.esnai.com/law_show.asp?LawID=30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