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全国妇女“巾帼建功”领导小组表彰税务系统全国巾帼文明岗和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有关情况的通报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7]25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7-3-5
实施时间: 2007-3-5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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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妇联的有力指导下,税务总局党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妇女工作,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主题,充分调动广大女税务工作者争先创优、开拓进取、真抓实干的积极性和创新精神,妇女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了一大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2007年2月27日,全国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授予税务系统278个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占受表彰的2000个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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