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5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函[2006]53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3-9
实施时间: 2005-1-1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411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做好2005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对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综合检验,是税收征管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要以继续抓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的落实为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认真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并提升多年来形成的汇算清缴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圆满完成。
  二、加强纳税辅导......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外企所得税汇缴问题解答.doc    
核定征收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解答.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