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减免税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函[2005]92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5-9
实施时间: 2005-5-9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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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根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减免税管理规定》(修订试行稿)的实施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增值税减免税管理工作,提高减免税管理水平和纳税人税收遵从度,市局决定采取减免税年度审核检查、减免税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和规范减免税备案申请在综合征管软件录入等管理措施。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实行减免税年度审核检查,提高减免税管理质量
  对减免税进行年度审核检查可以有效的保证实行备案制度后的减免税管理质量。各局应对已备案的增值税减免税企业,自2004年度起实行年度审核检查,年度审核检查时间为次年的5月底前,范围为上一年度已备案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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