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普通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函[2004]146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6-21
实施时间: 2004-6-2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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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机关业务处:
  为加强税收征管,近年来我市制定了一系列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的办法和措施,对遏制和防范利用发票进行偷骗税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我们也发现,普通发票管理的重要性在部分同志的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一些基本管理制度和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这将直接影响税收管理工作质量。为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堵塞税收漏洞,规范发票使用行为,完善内部管理制约机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各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大力宣传
  (一)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普通发票管理工作,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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