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地税函[2006]129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7
实施时间: 2006-12-7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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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范围内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63号)精神,自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统一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为保证我市公路、内河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全面、有序的推广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货运发票税控系统顺利推行
  货运发票税控系统是加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的税收征管、强化增值税和营业税管理、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基层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由主管局长负责的推行领导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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