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水利部直属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办法
发文文号: 水监[2004]496号
发文部门: 水利部
发文时间: 2004-12-1
实施时间: 2004-12-1
法规类型: 政府审计
所属行业: 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00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水利预算资金管理,强化预算审计监督,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预算、审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结合水利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级预算审计,是指部属预算单位审计机构(以下简称"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法对本级及其所属单位预算的管理、编制、批复、执行和决算进行的审计和审计调查。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纳入中央级预算管理的水利部本级、部直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及按事业单位管理的社会团体的预算审计工作。
  第四条 预算审计实行"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严肃纪律,责任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