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补助资金拨付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社发[2007]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卫生部
发文时间: 2007-1-31
实施时间: 2007-1-31
失效时间: 2011-2-2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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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卫生厅(局):
  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关政策,规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款申请规程,简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方式,提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审核下达速度,确保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及时安排到位,经研究,现将调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办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请材料的报送
  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卫生部门应于每年2月底前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原有县(市、区)和新增县(市、区)有关情况报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审核。每年3月底以前省级财政、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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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62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1-2-21
实施时间:20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