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房屋税收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地税函[2006]185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6-16
实施时间: 2006-6-16
法规类型: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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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税务分局、省直属小浪底税务分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省局先后多次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以房产税专项清查为主要内容的房屋租赁业税收专项治理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出租房屋特别是私房出租点多面广,隐蔽性强,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征管难度大,地税机关又缺乏行之有效的控管手段,全省出租房屋税收征管工作仍然比较薄弱,漏征漏管现象仍然比较普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出租房屋税收管理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区分类别,加强管理,对出租房屋税收管理实行目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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