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税务局饮食业营业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地税发[2006]90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7-3
实施时间: 2006-7-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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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税务分局、省直属小浪底税务分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河南省地方税务局饮食业营业税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三日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饮食业营业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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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附件:第五条第三款,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废止:

发文标题: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豫地税函[2009]410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12-28
实施时间:2009-1-1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五条第三款、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废止:

发文标题: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部分废止或失效 全部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6
实施时间:2011-9-6